北京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一节 场所和设备设施相关定义
一、违法建(构)筑物
北京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 ( 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 ),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建筑物及设施。
二、三合一
北京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三、安全设备
北京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是指为了保护从业人员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用于救
援而安装使用的设备和器械,如灭火设备以及各种安全检测仪器。
四、安全防护装置
北京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是指为了保护从业人员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有无及质量
好坏,都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五、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北京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
第二节 为什么要加强场所和设备设施管理
北京危险品化学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和设施设备是安全生产条件中最重要的“硬件”,对于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至关重要。
加强“三合一”场所管理的必要性。三合一”场所是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功能混
合使用的场所,多存在于违法建(构)筑物之中。这些场所普遍存在建筑设计不规范、结构不
合理、耐火等级不高、可燃物多、电线私拉乱接、安全疏散通道不畅、用火用气不规范、杂物
混乱堆放、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爆炸、中毒、火灾事故,
往往蔓延迅速,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管理的必要性。生产性设施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
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如果生产性设备设施本身安全管理不到位,也很容
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使用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生产过程必然存在较大的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工作指南
安全风险,即使安全生产管理得再好,人的作用发挥得再充分,也仍然难以避免生产安全事故
的发生。
加强安全设备管理的必要性。安全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否及时进行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实践中,因为安全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有关标准而导致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