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否决权的规定制度
1、我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把好质量关。
2、质量检验人员对所有产品必须严格审核,购进体外诊断试剂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有诊断试剂的生产、经营范围;诊断试剂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诊断试剂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2)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复印件;诊断试剂质量标准、诊断试剂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诊断试剂出厂检验报告书;诊断试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价格批文等。
3、质量检验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外观、包装、规格、效期及随货同行单等逐一检定。
4、对上述2,3条有任何不符情况报质量负责人,并有权拒绝产品进入公司。
5、售后服务人员根据客户反映,如出现质量问题报质检员重新检定,情况确实,即时给予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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