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服务公司注册网
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服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 医疗器械库房出租 北京大小医疗机构注册服务团队
设为首页
  北京医疗服务公司注册网|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服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 医疗器械库房出租|北京大小医疗机构注册服务团队
地址:北京市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A座6层
电话:010-86866678
电话:18888850456
 
  新闻资讯 more
 
 
  最新动态
  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代办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访问人数:163    更新时间:2023-12-06 13:11:25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医疗器械

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代办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购货者资格审核、医疗器械追踪溯源、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

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代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企业应当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录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当具有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北京大小注册服务机构专业从事北京医疗机构注册代理,北京医疗美容诊所审批,北京医疗美容诊所注册,北京医疗美容诊所代办,代办北京医疗美容诊所,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审批,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注册,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代办,代办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注册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代办,代办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审批,审批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器械库房出租,出租北京医疗器械库房,我们的团队由一批经验丰富、熟知相关政策法规的专业人士组成。他们熟悉各种证件的申办流程,对政策有着全面的了解,并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在您的委托下,我们将全权代办您的医疗经营许可证,确保您的申办过程合规、顺利,尽早开业大吉。

 

上一篇: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   下一篇:北京医疗器械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