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服务公司注册网
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服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 医疗器械库房出租 北京大小医疗机构注册服务团队
设为首页
  北京医疗服务公司注册网
地址:北京市南三环东路6号嘉业大厦A座6层
电话:010-86866678
电话:18888850456
 
  新闻资讯 more
 
 
  最新动态
  新闻资讯  
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分析

  访问人数:287    更新时间:2023-12-06 17:33:46    

 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分析

第十六条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附件3),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之前对上一年度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并保存备查。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进行调查、核实、分析、评价,并按照以下规定报告:
  (一)收到导致死亡事件的首次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
  (二)收到导致死亡事件的首次报告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上填写初步分析意见,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收到导致死亡事件的补充报告和相关补充信息后,于15个工作日内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上填写分析评价意见或者形成补充意见,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
  (三)收到导致严重伤害事件、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事件的首次报告后,于15个工作日内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上填写初步分析意见,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严重伤害事件、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事件的补充报告和相关补充信息后,于20个工作日内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上填写分析评价意见或者形成补充意见,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四)对收到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事件报告,应当进行汇总并提出分析评价意见,每季度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
  (五)收到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汇总报告后,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分析评价意见,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于每年2月底前进行汇总并提出分析评价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的报告后,应当对报告进一步分析、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以下规定报告:
  (一)收到导致死亡事件的首次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分析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卫生部;收到导致死亡事件补充报告和相应的其他信息后,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分析评价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抄送卫生部;
  (二)对收到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事件报告,应当进行汇总并提出分析评价意见,每季度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抄送卫生部;
  (三)收到年度汇总报告后,于每年3月底前进行汇总并提出分析评价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抄送卫生部。
     北京大小注册服务机构专业从事北京医疗机构注册代理,北京医疗美容诊所审批,北京医疗美容诊所注册,北京医疗美容诊所代办,代办北京医疗美容诊所,北京经营医疗美容门诊部审批,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注册,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代办,代办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注册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器械公司代办,代办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审批,审批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北京医疗器械库房出租,出租北京医疗器械库房,我们的团队由一批经验丰富、熟知相关政策法规的专业人士组成。他们熟悉各种证件的申办流程,对政策有着全面的了解,并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在您的委托下,我们将全权代办您的医疗经营许可证,确保您的申办过程合规、顺利,尽早开业大吉。